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HNHTEA
- 发布时间:
- 2025-01-10 11:1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决定依照《科技成果评估规范(GB/T 44731-2024)》标准,开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一站式服务。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评价范围及受理时间
主要针对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成果进行评价,常年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由成果完成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2.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环境、生态、资源不造成危害;
5.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恶劣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价程序
按照“提出申请—签订评价合同—初审—项目材料评估(自选项)—专家评价—出具评价报告—成果登记”的程序进行,最后出具评价报告并协助成果登记。
五、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包含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查新报告、成果来源文件及验收结题报告、应用证明、相关的专利、软著、论文、著作、技术标准等。
六、评审专家遴选
按照专业领域,依据项目需要,遴选省内外知名专家、高校和科研机构高级职称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士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1号楼24层
联系人:赵原乐
联系电话:13613839909
微信:zyl13613839909
电子信箱:hnhtea1993@163.com
2025年1月7日